市科委关于开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2017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
发布人:李晓捷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872 |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跟踪,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我委将对天津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通知发布日期,所有已经签订了“任务合同书”但未完成结题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判定是否结题以获得结项确认书为准)都需要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不包含周转资金项目,不包含2017年新立项项目。 二、填报说明 (一)在线填报 从天津市科委网站主页中部右侧,进入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9.114.12/project)”,登录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填报。 1. 项目负责人进入系统,在“年度检查”菜单可以查看需要填写年度检查报告的项目清单,如果有本人承担的未结题项目但又未在项目清单中显示,请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咨询。单位账号主要用于对本单位项目开展审核与管理,不能用于年度检查报告填报。 2.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当年阶段性成果照片及说明需粘贴在Word文件中上传,填报数据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3.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要另外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年度总结报告,对项目当年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成效进行介绍,提纲详见附件1。 4.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终止,须填写《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协议空白格式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中下载,并按照市科委管理要求执行相关程序。 5.项目单位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局级主管部门或区科委对辖下单位提交的年度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年度检查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高校为学院)盖章,局级主管单位(高校为科技处)审核盖章。 6. 请将签字盖章后的年度检查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文件,上传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7. 密码找回。项目负责人找回密码请联系所在单位管理员。 8. 项目单位填报系统如果遇到软件使用等技术问题,请将问题发送电子邮件到program@tstc.gov.cn,反馈结果将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回复。 (二)时间安排 在线填报“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并上传签字盖章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 月20 日,在此期间科技处随时在线审核,请项目负责人打印科技处审核后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纸质文件二份,交科技处313办公室。 2.市财政拨款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需另外报送年度总结报告一份,与“年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装订在一起。 3.如果项目需要调整或终止,需另外报送签字盖章后的《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协议》一式四份。 三、注意事项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年度检查报告并按时报送。对迟报、漏报、不报的项目负责人,市科委将视情况采取通报、列入失信记录、停拨经费等措施,同时今后暂停受理各类项目申报。本次年度检查将根据报告填报情况,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附件: 联系人:李晓捷 联系电话: 83955444 科技处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