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人:郭建辉  发布时间:2018-06-07   浏览次数:403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受理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6日(周一至周五)过期不予受理。

由于今年天津市科技奖励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请准备报奖的老师务必提前与科研院联系,对报奖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以便进行校内公示及发文等工作。

  二、受理地点

  受理单位:行政中心313房间

  三、具体要求

1. 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提名条件、要求等见《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1)。

2. 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3. 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择优命名特等奖(从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4. 提名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郭建辉

联系电话:8395544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6月7日

  附件:

1. 附件1: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doc

2. 附件2:201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3. 附件3: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doc

4. 附件4:科技奖励提名系统.rar

5. 附件5: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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