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发布人:郭建辉 发布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357 |
各学院: 按照《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执行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主动按要求准备材料报送到科研院申请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请到科研院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处下载。 各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后,无需装订,可先到科研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装订。 联系人:郭建辉 联系电话:83955444
科研院 2021年6月25日 |